沒有結婚都可以繼承遺產?
时间:2020-12-21 10:47:43来源:澳门法治报作者:法務局供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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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兩個人冇做結婚登記,但又可以長相廝守、白頭到老的例子比比皆是。不過,冇結婚又可不可以繼承另一半的遺產呢?這個問題經常有人提出。其實,有冇結婚不重要,最重要是符合《民法典》有關“事實婚”的規定,就可能繼承遺產。
“事實婚”是指兩個人在自願情況下過著類似夫妻的生活,當另一半去世時,要繼承他的遺產,就要符合以下規定:第一,兩人的事實婚關係至少已有四年;第二,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輪到有事實婚關係的人繼承。
至於何時輪到有事實婚關係的人繼承遺產?如果沒有訂立遺囑,須按法定繼承的順序,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遺產。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是死者的配偶及子女,第二順序是死者的配偶及父母,第三順序是事實婚關係的人,所以必須沒有第一及第二順序的人,事實婚關係的人才可以繼承遺產。如果有訂立遺囑,例如將全部財產留給事實婚關係人,他或她是否就一定可以取得這些財產呢?答案就要視乎死者有沒有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特留份繼承人了。如有該等繼承人,就必須依法先將“特留份"財產留給他們,之後才能將餘下的財產按死者意思留給事實婚關係的人。換言之,無論死者在遺囑如何處理遺產,也不可以抵觸特留份的相關規定。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1471、1973及1985條的規定。
责任编辑:刘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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