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黑社会利用纪监委 恶意诬告举报政法干警
时间:2021-06-17 17:13:59来源:北方法制报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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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北方法制报消息
扫黑除恶 防止黑打保护伞
警惕黑社会利用纪委恶意诬告举报党的干部
政法教育整顿 警惕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政策恶意诬陷控告政法干警
扫黑除恶,坚决防止黑打保护伞!
教育整顿,千万小心别上奸人套!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年2月份 ,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
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二、《监察法》与国家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写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
《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制定的法律。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挂牌。
随后各地相继挂牌,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不论是党的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公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对所有公职人员全面覆盖。
三、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2021年2月27日,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提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分两批进行,首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于2月底至6月底开展整顿;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自8月开始10月底开展整顿。
自此,这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各地陆续推进。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强调,教育整顿要始终贯穿筑牢政治忠诚的“政治红线”,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贯穿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问题底线”,敢于刀刃向内、勇于刮骨疗毒,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始终贯穿建章立制、固本培元的“制度防线”,扎紧织密制度篱笆,努力开创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新局面;始终贯穿保安全护稳定、勤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主线”。
以政法队伍保安全护稳定增民利的业绩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绩单:群众安全感达98.4%。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报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八大方面的成绩。
一是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
二是社会治安环境显著改善。
三是法治权威充分彰显。
四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五是基层基础全面夯实。
六是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七是政法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八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20年下半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4%,有95.7%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在2020年对当前主要民生领域现状的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位列第一。
通过专项斗争,实现了扫黑除恶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护。
会议指出:全国100余万政法干警充当主力军、奋战在一线,共有754名政法干警在专项斗争中负伤牺牲。通过专项斗争,锤炼了斗争精神,增强了斗争本领,推动了政法队伍自我革新、自我净化。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实践。
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中央和全国各地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了安排部署。
五、政法队伍一线干警迫切需要政治安全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政法教育整顿紧密相连,环环相扣,有机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升,总书记的英明决策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虽然中央一再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这场轰轰烈烈的专项斗争中,有些地方并不是完全依法办案,中央好的政策在部分地方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部分地方扫黑除恶、政法教育整顿有些变样,有在提高政治站位掩饰下的肃反运动扩大化趋势,其中有“指标型”人为拔高凑数的黑恶势力,有上纲上线被误打为“保护伞”的,有部分官员投机取巧排除异己打击报复的,有部分黑恶势力利用政策诬告陷害的,有心怀叵测者“告黑状”的。
这些变样和偏差,不仅与中央精神相违背,而且给一线执法造成了莫大的损害,可能会对法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尤其是广大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群体,付出最大,也牺牲最多,但是被打击处理的也很多,可谓是一边扫黑一边流泪,很多人敢怒不敢言,现在一部分警察、家属们走向了申诉、信访的道路!
广大基层民警冲刺在最前线,他们从来不怕流汗,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他们最怕的是无限追责,人心惶惶,最后默默流泪。
曾经看到一句话:一线警察不仅需要人身安全,更需要职业政治安全,很多干警颇有同感。
目前很多民警担心,真的担心现在办理的案件,若干年后形势一变,再被定性为滥用职权或者其他犯罪,成为另一种伞。
检察院在担心,如果真的合规不起诉,将来发展成黑社会怎么办?法院、司法局也在担心,如果判缓刑,缓刑期内又犯罪了怎么办?总之,放了他,可能后患无穷。
当然也有部分群体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有举报途径就各种信访和举报的。
各种举报途径、各种举报平台,造成各种信息各种线索诸多,中央统一分流、交办、督办,要求地方全面对各种信息核查,对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倒查、反馈,部分地方只要有线索,只要有控告,不分真假就查,尤其是上级交办的。
针对公职人员,一旦随意开查,即使最后没事,但只要被查了,最后也落得个灰头土脸。有基层民警发声:现在的基层,有点人人自危的感觉。
多干多出错、少干少出错、不想干、不敢干、不愿干的不正风气在基层蔓延。现实中,甚至是有民警虽然没啥大事,但也是前半生做英雄,后半生做囚徒。
现在扫黑除恶转向常态化了,政法教育整顿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一定要总结经验,防止黑恶势力使用的伎俩,利用纪委监委,临“死”之前诬赖交代某“伞”,幻想能减轻处罚或者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让我想起了电视剧中,地下党英雄在英勇牺牲前最后对反动派特务说:你们处的某某处长是我们的人。你们说这个某某处长还能有机会活吗?你们说这个某某处长到底是不是我们的人?虽然是剧情,但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是实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时,个别地方有不切实际的指标:要求至少必须打掉一个黑社会,查获一个保护伞。这个地方就不能没有黑社会吗?没有怎么办?
警界中有两个传闻:一个是个别地方把抓了多少警察作为破网打伞的指标;第二个是黑恶势力举报一个警察可减刑。
部分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封举报信扫落公安局长。但警察就一定是保护伞吗?诬告陷害了怎么办?
有些诬告事情虽很小,却很难查清楚,群众戏称“一封信、几毛钱、查几年”。这些诬告虽然总量不大,但“杀伤力”却很大,让一些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
我就碰到这么个案件,黑社会一诬告,我们就上套……箭已开弓,却没有回头路……
监察委是政治机关,政治机关交办的案件,检法司法机关一般不敢动。
六、还清白者清白 为担当者担当
及时澄清正名也是担当,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
此前,纪委监委报上的一项专题调研显示,恶意诬告可谓是五花八门——
有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捏造“问题线索”,借信访举报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干事创业者。
有的在换届考察前夕,故意制造“黑料”,给他人“使绊子”;有的因为好干部在干事创业、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触碰了自己的“奶酪”,便借机无中生有、打压报复;
有的则因为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肆意造谣中伤、罗织罪名……
透过现象看本质,诬告陷害、歪曲事实的手段、情形虽然有别,但背后往往都是为了一己之私,企图通过“踩低”别人谋取自身不正当利益。
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部分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
某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达到个人目的,肆意诬陷他人,严重损害党员干部个人名誉,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加监督执纪工作成本,影响当地政治生态。
对此我们绝不姑息,一定要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要树立“严惩腐败是政绩,还清白者以清白也是政绩”的观念。
《监察法》规定了纪委监委受理报案和举报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的人居心叵测,想利用纪委监委的法定义务“为我所用”,诬告陷害他人,或是恶意重复举报,意图通过国家机器来打击别人、成全自己。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只要是大公无私、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就要理直气壮、敢抓敢管。
不要怕说不清、道不明,更不用担心遭受非议、误解,坚决纠正“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绕道而行、明哲保身”的错误观念,要坚信党组织是实干者、清白者的坚强后盾。
纪委要求:为受到冤屈的干部澄清是非、帮扶一把,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作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习总书记强调: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有问题的干部绝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不能耽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是担当,及时澄清正名也是担当。
现实中,部分纪监人员有个错误的观念:只要抓了你,你肯定有事。只要抓了你,肯定能查出事。
我就办理过一起案件,因为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查来查去查不到,就开始逼问:你从民警做到副局长,你就没有送钱给领导?你做警察20多年,我就不信你没有收黑钱!你认也得承认,不认也得认,老子一定要把你搞进监狱!
查你20多年办过的案件,放过的人,最后愣是没有查到受贿,就以其他罪名起诉了。
我还办过一起案件,涉嫌行受贿2000万,简单点就是,只要抓了你,你必须得承认,不承认就打死你。最后悲剧发生了,真死了。
我现在正在办理一起案件:某黑社会老大(黑社会性质组织者领导者),举报一起多年前手下马仔与他人打架一案,虽然他没有参与,但被当时的派出所所长索贿或者敲诈7万元,最后没有处理他的手下,一步步包庇放纵他们成了黑社会的事。
纪委监委如获珍宝,好嘛,一个“保护伞”,便立案调查留置,查来查去没查到。失望吧,挺失望的!怎么办,延长留置,还是没查到,仍然恬不知耻的以受贿罪起诉!
你这一政治机关,一强权部门,你这一移送起诉,你让司法机关怎么办?你让检察院怎么办,你让法院怎么办?难道真的是俗话说的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吗!
怎么办?辩护人只能说依法办理吧!
注意️不要再讲法官检察官眼里的合格律师了。需要讲的是:律师眼里,什么样的法官、检察官才是合格的、称职的!
纪委监察委的案件不好辩,必要时律师要把检察院法院作为统一战线,合起来对付监察委。
纠错是一件很难的事,敢于承认错误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勇气,更是一个美德。
我们希望,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及时澄清正名。
我们希望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能够做到: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责任编辑:李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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