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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陕建延期交房拒绝赔付,售楼处建议我去诉讼

时间:2021-04-28 16:17:37来源:西安商网作者: 点击:
      本网讯 西安商网消息, 2021年1月21日,与延长化建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延长化建”变更为“陕西建工”正式登陆A股,媒体报道其为“陕西省首家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上市公司”。

  看到新闻的那一刻,在自豪我们老陕拥抱资本市场推进国企改革的同时,我更关心的是,陕建,作为千亿上市企业,你什么时候能把我们翠园锦绣上千户业主的收房违约金给我们赔付了?

  2018年,当时西安房市一片火热,到处传言西安买房要摇号了,导致很多楼盘买房跟买白菜一样,出售即空。

  4月,清明节,本来要回父母家的我,被还在部队的老公远程指导,去了位于航天六路的陕建·翠园锦绣售楼部,并最终缴纳意向金订购了7号楼一套房子。

  一周后,到现场缴纳首付款签合同,发现整本购房合同只有合同签字页,置业顾问解释“合同送去房管局审核,尚未取回,只管签字,合同真实有效”,无奈当时是卖方市场,不签字就买不了房,只得签字。

  6月份,西安发布摇号政策细则。当时还窃喜,觉得幸亏买的早。

  现在看来,或许一切的问题,从那时便已有伏笔。

  根据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日是陕建·翠园锦绣规定收房的日子。2020年5月多,小区业主陆续收到《收房邀请函》,通知因疫情原因,小区于6月按楼栋分批收房,并在邀请函里“温馨提醒”业主:规定时间未收房,我司将按《合同》约定有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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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先去收房的邻居反馈,小区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尚不符合收房条件,且小区内还在修路栽树,整体尚处于施工中,看起来不像是可以交房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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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激起千层浪,业主群里炸开了锅,大家纷纷质疑是否能收房。

  随后的一个多月里,陆续有邻居实地反馈小区各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分户实测表》、户型和合同里不一样、房门和楼道防火门会打架、承诺的小区地面绿化变成地上停车位、买房时宣传的琴棋书画中式园林没有了、家里墙面开裂、地面填充物里有泡沫等问题……

  在诸多问题下,小区邻居自发组织了维权,前往北大街的陕建集团向开发商讨要说法。

  2020年7月,在维权业主和陕建集团领导、陕建翠园锦绣各主要负责方领导都在场的情况下,陕建集团领导承诺会重视小区问题。并在业主质问违约金一事时,负责人明确承诺可合规后收房,一切按合同条款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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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底,小区业主收到了《关于陕建·翠园锦绣项目违规设计施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通报》,通报里明确指出因为小区楼栋建设不合格,导致项目无法通过消防验收、无法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此文件一出,等于间接承认陕建·翠园锦绣因工程质量问题不符合收房条件,当时的收房属于违规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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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维权后的半年里,小区果然发布了关于园林改造、设施设备修缮等的整改文件,也确实在改造小区。

  看到陕建集团的举措、开发商的行动,业主们本以为这场关于陕建·翠园锦绣的维权闹剧终于落下帷幕。谁知,新的考验即将到来。

  2021年4月,业主们又一次陆续收到陕建寄来的“通知”,并“再次通知”业主,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收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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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上并未标注是否符合收房条件,有热心的业主到售楼部询问才知,小区7&8号楼获取《竣工验收备案表》,符合收房条件,可以收房了。

  大家在欢呼终于可以收房的同时,向售楼部询问延迟收房的违约金什么时候可以赔付,却得到售楼部“提起诉讼”的“建议”。

  同时,到售楼部后,业主要求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售楼部仅拿出复印件版本,并表示原件不在,无法查看。同时要求业主不能对复印件拍照,理由是“怕你们发到群里,别的业主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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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2021年4月17日,热心业主前往陕建翠园锦绣售楼部询问违约金赔付,被告知领导休息不便打扰,反复沟通后帮忙联系领导,表示周一集团领导会聆听此事,可回家等消息;

  2021年4月19日,打电话售楼部未接;

  2021年4月21日,打电话售楼部,表示“如果要赔付,可以提起法律诉讼”、“目前没有接到赔付通知”、“等个三五十载也有可能”;

  2021年4月25日,打电话售楼部表示,领导指示作为案场经理没有权限聆听,不清楚什么指示,暂未接到赔付通知;

  2021年4月25日,业主群里业主反馈,开发商表示延迟收房是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不予赔付。

  至发文,陕建集团及翠园锦绣相关方均未给业主一个明确回复。

  2020年9月,陕西建工集团官网上就刊登过张义光董事长对陕建·翠园锦绣小区的指示,表示应采取各种措施、不惜成本全面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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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建·翠园锦绣是2019年售卖、2021年交房(以7&8号楼有一表为时间节点),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倘若开发商因为自身资质不全、资金链断裂、与施工方产生纠纷等原因,迟迟不能交房,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根据法律程序提出诉求,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利息和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的减少。

  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延期交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购房者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房者赔偿损失。

  无论根据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法》,还是现行《民法典》,业主均有权要求陕建集团对业主进行赔付,陕建集团也应对陕建·翠园锦绣业主进行赔付。为何在陕建员工嘴里,一件合规、合法、合约的行为,必须业主采用诉讼手段才可执行。

  从通识逻辑来看:

  陕建在未提供整本合同的前提下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本已属于不合程序。合同约定赔付金额为每天0.1‱,本就低于市场通行赔付金额的1‱-3‱;

  陕建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如因疫情导致无法按时交房,陕建应主动出示不可抗力的证明,并及时与业主联系,取得认同,而非在赔付之时突然改口,并以此为借口拒绝赔付;

  在集团已发文且文中明确证实无法按时交房是陕建责任而非客观因素的情况下,陕建员工仍能无理表示不予赔付,从逻辑和情理上均不能自圆其说。

  作为陕建·翠园锦绣的一名业主,买房之初是相信作为陕建自己的第一个楼盘,且小区有一半楼栋是内部员工楼的前提下,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均能更好服务小区。

  但实际情况就如前文所说,如此的令人失望,这样的开发商、这样的物业,能服务好业主吗?
责任编辑:高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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